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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园区发展和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官方网站

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 一次会议第202317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5-25 18:30

吴国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罗城发展壮大山泉水产业的建议(第2023170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局主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局协办。经商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局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自然资源厅、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罗城发展壮大山泉水产业。自治区投资促进局第一时间组成调研小组,由分管局领导带队,于3月16日赴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开展山泉水产业发展与招商引资专题调研并与相关部门座谈,了解到以下几点情况: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尚未完善,罗城县山泉水

的取水点到县城有十几公里山路,每年在多雨季节经常无法顺利运输;二是山泉水的取水口在九万山自然保护区深处,受保护区相关政策法规约束,无法进一步提升现有生产能力。4月初,分管领导带队到北京专程拜访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与齐联副院长及业务处负责人就解决罗城山泉水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进行了沟通探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原则统筹保障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需求。目前已对罗城县等国家级脱贫县每年均单列600亩专项指标,可用于保障罗城山泉水开发项目用地需求;已预安排、奖励及单列河池市2023年计划指标6300亩,罗城县山泉水开发项目计划指标可由河池市予以统筹保障;在年末国家核算自治区计划指标仍有结余的前提下,可优先调剂保障用于罗城县山泉水产业项目用地需求。自治区林业局2023年批复同意罗城年产80万吨中国高端饮用天然山泉水项目使用林地1.2589公顷,按照年度定额工作安排,将国家林草局下达广西年度林地定额的60%作为自治区预留定额,优先保障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对罗城发展壮大山泉水产业相关项目,列入自治区重大项目的用林需求使用自治区预留定额优先予以保障,未列入部分将指导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在分解下达给各设区市的林地定额中统筹保障。

下一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局等相关单位,在2023年用林要素保障服务工作中,持续加强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并强化林地定额管理,严格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11〕98号)以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达广西林地定额的有关要求,全力做好相关用林要素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河池市林业主管部门科学规划、集约节约使用林地,合理保障前期各项手续完善具备开工条件的产业项目。我局也将进一步协助罗城县做好产业资源整合、项目策划包装及招商引资工作,同时提出2点建议:一是鉴于罗城可开采的山泉水资源总量并不大,难以支撑多个企业多个品牌同时做大规模,建议吸取某些地方饮用水品牌和企业过多导致谁也做不大做不强的教训,下决心整合全县山泉水资源,全力打造本地区域公共品牌,集中力量统一宣传推广、统一开拓市场。二是充分利用罗城县是国家林草局乡村振兴帮扶县的优势,积极主动与国家林草局产业发展规划院联系沟通,在整合产业资源、优化产业规划与项目布局、引进产业资本和投资企业、争取政策倾斜等方面,请求国家林草局的帮助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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