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建立“统一受理、按责承办、强化监督、限时办结”的举报投诉平台,就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畅通监督反馈渠道,集中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出工作部署。进一步打造开放、透明、公正、稳定、高效的营商环境。
根据方案,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在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领导下进行,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负责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受理具体投诉举报事项。各设区市、自治区涉企部门受理其职责范围内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事项,并将受理和处理情况及时报送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定期将全区受理投诉情况统一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
方案要求,集中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落实好四个方面工作要点。一是及时高效。在受理投诉举报事项后,须尽快按规定启动调查程序,限时办结。对于较复杂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事项的投诉举报,要尽快和有关单位进行协调,并及时告知投诉举报方延期理由。二是定期回访。建立投诉举报件台帐,对投诉方进行电话或上门回访,力求投诉问题“事事有交待、案案有结果”。三是严肃问责。对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性质恶劣以及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不力、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四是严格保密。办理投诉举报案件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依法保护投诉举报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投诉举报方的个人信息,投诉举报方要求保密的事项要予以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和打击报复投诉人。如有违反,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营造开放包容、重信守诺、亲商安商、务实高效全方位服务市场主体的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受理。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做到有诉必查、查必有果。重点整治行政审批、行政监管、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承诺兑现、政策落实等反映强烈的问题,力争把广西建设成“门槛低于周边、服务高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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