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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营商规〔2020〕44号)

2020-03-10 11: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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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14日

 

 

 

附件

                              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号)的工作部署,结合当前广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完善和提升补充相关指标内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标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推广借鉴的先进改革举措及优秀经验做法,补充完善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开办企业方面

1.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开办企业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银行预约开户全流程在线申报。(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医保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税务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2.压缩企业开办时间。通过压减企业开办环节,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经营范围规范化,推行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确保企业开办相关事项(办理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银行开户等)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局、医保局,广西税务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3.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不需领取法人一证通等CA证书,凭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办理后续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银行开户等开办企业事项。(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医保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税务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4.优化印章刻制服务。依托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实现刻制公章环节与申请营业执照“一窗通”办理,实现企业在“一窗通”系统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牵头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公安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

5.提供企业登记档案网上查询服务。为企业提供带有签章和防伪水印的企业登记电子档案查询、拷贝服务,提升企业档案查询的实效性和便利度。(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医保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二)缴纳税费方面

1.纳税“最多跑一次”。制定“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发布办税指南和标准化材料清单,到2019年底,90%涉税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广西税务局;完成时限:2020年1月31日)

2.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全程网上办、“通缴通取”。推行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单位和个人信息变更、缴存基数调整、汇缴、补缴、账户封存等业务全程网上办;住房公积金业务同城“通缴通取”,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可就近自行办理业务。(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

3.实行纳税人线上“一表申请”、“一键报税”。打造电子税务局,探索“财税一体化”,实现企业财务报表与税务申报表数据自动转换,逐步扩大“一键报税”范围。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上申请发票配送,选择提货方式、配送地址、配送公司、申领份数,税务部门提供发票配送上门服务。(牵头单位:广西税务局;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完成时限:2020年1月31日)

(三)跨境贸易方面

1.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关、交通运输部门和地方政府通过“单一窗口”、港口电子数据交换中心等信息平台向进出口企业、口岸作业场站推送查验通知,增强通关时效的可预期性。(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南宁海关、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月31日)

2.推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无纸化。按照先易后难原则选取企业进行双轨制试点,在保留使用现行纸质单证的同时,通过上海水运口岸国际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无纸化系统平台,实现信息电子化传递。出口集装箱进港无需向港区码头提交纸质集装箱装箱单,凭电子装箱单信息即可完成出口集装箱进港业务。(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配合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月31日)

3.实行口岸分类验放。在监管场所联网基础上,对进口汽车零部件推广实施采信便利化措施,涉及CCC认证的部分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海关在检验时采信认证认可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原则上不再实施抽样送检;对部分进口矿产品采取“先放后检”监管方式;对鲜活农产品实施“绿色通道”模式即到即查,合格的快速放行;对符合条件商品的木质包装实施优先检疫、集中监管等便利措施,优化监管流程。(牵头单位:南宁海关;配合单位:自治区商务厅、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月31日)

4.实行跨境贸易大数据监管。开发应用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采集贸易链、供应链、物流链、金融链、政务链的全程数据,实行信息共享互用、联网核验。(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南宁海关、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月31日)

5.优化关税征管全流程服务。为企业提供海关预裁定等服务;推广关税保证保险和企业自助打印出口原产地证书、税单等凭证;推动属地纳税人管理制度顺利实施,打造便利的纳税模式。(牵头单位:南宁海关;配合单位:自治区商务厅、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月31日)

6.同步通关和物流作业。建立集装箱“通关+物流”应用系统,同步进行通关和物流作业。(牵头单位:自治区商务厅;配合单位:南宁海关、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月31日)

(四)执行合同方面

1.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各部门对被执行人财产实行网络联动查控,覆盖房产、存款、车辆、证券、工商登记等财产信息;联动采取信用监督惩戒措施,在购买不动产、土地招拍挂、矿产资源开发、担任公职及公司高管,以及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投资、招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限制。(牵头单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配合单位:自治区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月31日)

2.推行法院网上立案与司法数据常态化公开。对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委托合同等商事案件开通网上直接立案。当事人申请网上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即予以登记立案,并在线生成诉讼费用缴纳通知书发送给原告。高级人民法院在门户网站设立常态化司法公开平台,向社会动态公开辖区内三级法院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结案率等信息。设立诉讼服务平台或热线,向当事人公开单一案件受理、缴费、开庭日期等案件进展信息。(牵头单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配合单位:自治区司法厅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月31日)

3.推行全流程网络化办案。探索统筹建设网络办案系统,实行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判全流程网上办理,将规定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所涉诉讼流程全部纳入数字化平台办理。(牵头单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配合单位:自治区司法厅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月31日)

4.构建诉讼服务平台。建设供律师、诉讼当事人使用的诉讼平台,平台主要服务功能包括:网上立案、案件查询、文书送达、材料提交、开庭提醒、联系法官、卷宗借阅、诉讼风险评估、网上交费、证据交换等;提供立案流程指引、网上立案、诉讼费计算、诉讼费用缴纳、文书样式查询、个案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司法拍卖、在线调解等诉讼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配合单位:自治区司法厅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月31日)

(五)办理建筑许可方面

1.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分类分级管理。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对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项目等一批基本不产生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统一不再纳入环评管理。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和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承接能力,优化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审批权限,做到有收有放、放管结合。(牵头单位: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月31日)

2.推行工程招投标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推行招投标全过程无纸化在线电子交易和电子化监管,2019年底前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发布开评标、中标公告;2020年底前实现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监管智能化。(牵头单位: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3.实行施工许可证全程网上办。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网上申报、限时审批、网上发证,申请人全程网上办理。(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人防边海防办;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

(六)获得电力方面

1.提供低压小微企业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提供低压小微企业接电“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压缩小微企业获得电力报装时间、环节及成本,前置到申请环节在线完成合同签订。将电网接入工程中的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掘路许可等审批环节从串联前置审批改为并联同步操作,推行在城市区域、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区实施160KVA及以下小微企业低压免费装表接电,降低低压小微企业用户外部接电工程费用。(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月31日)

2.提供客户接电移动作业终端实时响应服务。创新勘察设计移动作业终端,实时响应客户接电需求,整合典型设计、配网资源、地理信息等大数据。应用基于GIS系统的移动作业终端,精准定位用户,自动搜索电源,推行典型设计。通过GPS定位作业现场,实现电网资源数据与客户需求互联互通,压减现场勘察时间。(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

3.实行接电工程双经理负责制。客户经理负责项目整体协调推进,项目经理负责外线工程建设,实现“受理业务、施工准备、工程实施、计划排定”责任到人。(牵头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百色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时限:2020年1月31日)

(七)登记财产方面

1.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公众、机构注册并实名认证后,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现场自助查询服务,在不动产登记受理大厅安放自助查询设备,权利人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所有不动产登记资料,其他人可以根据不动产坐落查阅用途、面积、抵押情况和限制信息等登记资料。(牵头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月31日)

2.推行不动产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建立自治区级层面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通过自治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或部门直联等方式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互通共享。(牵头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1月31日)

3.实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网上核验。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网上核验。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获取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需要的数据,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牵头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4.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权籍测绘投诉机制及土地纠纷相关信息公开制度。设立投诉热线,专门负责不动产登记和土地测绘调查的投诉处理。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高级人民法院网站设立“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统计查询”和“法院涉及土地纠纷案件统计查询”栏目,向社会公开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在“法院审判信息网”同步公开涉及土地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数据。(牵头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高级人民法院;配合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等相关部门;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三、保障措施

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广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活动工作部署,及时推进并完成各项工作,于2020年2月10日前将改革完成情况报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未能按时完成的改革任务,于每月10日前上报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含完成时限)。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日常监测工作,督促各项改革措施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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