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新办制造业重点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五免五减半”政策,享受财政补助政策,财税减免补助政策组合效果最优。
个人所得税:新办制造业重点企业高管,享受财政补助政策,财税减免补助政策组合效果最优。
对新办制造业重点企业,受到市场高度认可、当年工资薪金所得实际缴纳和个人所得税达到3万元以上的从业人员,对其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补贴。
用工支持:自治区每年给予每个园区1000万元,用于企业吸纳就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
用地支持:国家支持探索边境地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政策,服务落地加工产业、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
通关便利化:实施落地加工商品便利化通关措施,实行“集中式”申报和“直通式”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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