亩均税收奖励。(1)入园企业购买工业用地建厂生产的,对测算每年亩均税收达到15万(含)/亩以上的项目,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简称《最低价标准》,下同)供地,蓝线面积不计价。(2)对企业年亩均税收达到25万/亩(含)以上的项目,在按《最低价标准》的基础上,通过考核亩均税收实行奖励。具体标准为:对年亩均税收达到25万(含)/亩以上的项目,奖励额度为《最低价标准》的30%;对年亩均税收达到30万(含)/亩的项目,奖励额度为《最低价标准》的50%;对年亩均税收达到50万(含)/亩的项目,奖励额度为《最低价标准》的100%。《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关于印发〈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入园企业优惠政策〉的通知》(玉中健园发〔2022〕4号)
租用标准厂房补贴。企业入园后享受3年全额免租。享受前3年全额免租后,后三年入园企业的租金实行有条件减免。根据企业所缴纳的税收达到40万元/千平米/年、60万元/千平米/年、80万元/千平米/年,分别补贴5元/平米/月、10元/平米/月、12元/平米/月,以补到零租金为上限(含上级部门给予的租金补贴)。《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关于印发〈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入园企业优惠政策〉的通知》(玉中健园发〔2022〕4号)
资质认证奖励。新取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投产并销售的奖励20万元,获得二类创新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投产并销售的奖励50万元;新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投产并销售的奖励120万元,获得三类创新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投产并销售的奖励200万元。《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关于印发〈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入园企业优惠政策〉的通知》(玉中健园发〔2022〕4号)
开拓国际市场认证奖励。对新取得国家临床试验机构(GCP)备案、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AAALAC)、世界卫生组织(WHO)、亚太地区伦理委员会(FERCAP/SIDCER)、美国人体研究保护项目认证协会(AAHRPP)认证等资质认证的园区内企业和机构,每家机构和企业给予实际申报费用30%的奖补,最高不超过60万元;对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欧洲统一(CE)、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PMDA)、世界卫生组织(WHO)等国际市场准入认证医疗器械,并在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内实现生产,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后,每个产品按实际投入申报费用的30%予以奖补,单个产品最高不超过6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关于印发〈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入园企业优惠政策〉的通知》(玉中健园发〔2022〕4号)
营业收入奖励。经商务、税务等部门认定,对在玉林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含1000万元)、3000万元(含3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1亿元(含1亿元)、5亿元(含5亿元)、10亿元(含10亿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以上奖励金额控制在该企业当年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的50%以内。《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关于印发〈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入园企业优惠政策〉的通知》(玉中健园发〔2022〕4号)
外贸进出口奖励。经海关、商务部门认定,在玉林生产且销售的产品,外贸进出口额在5千万美元至1亿美元,且当年业绩为正增长的,给予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外贸进出口额在1亿美元以上且当年业绩为正增长的,给予3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外贸进出口额当年增量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每增加1万美元奖励100元人民币;外贸进出口额当年增量在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每增加1万美元奖励200元人民币。单个企业当年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关于印发〈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入园企业优惠政策〉的通知》(玉中健园发〔2022〕4号)
产业及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奖补。鼓励专业公司在园区建设运营医疗器械合同研发机构(CRO)、医疗器械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医疗器械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机构(GLP)、临床试验机构(GCP)、检验检测平台、第三方物流基地、代工加工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产业转化平台、生产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医疗器械实验中试、分析测试、产品注册、合同生产等专业服务。对经行业管理部门认定的平台,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房产及非生产性投资除外)的10%予以奖补,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关于印发〈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入园企业优惠政策〉的通知》(玉中健园发〔2022〕4号)
扶持创新产品应用。支持本园区创新产品优先推荐纳入市级备案采购产品,对于符合条件的创新产品优先推荐纳入市医保医用耗材目录。《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关于印发〈玉林中医药健康产业园入园企业优惠政策〉的通知》(玉中健园发〔20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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