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企业和拆解深加工企业扶持。重点引进废钢铁、废铜、废铝、废塑料、废轮胎、废橡胶、废矿物油、废五金机电拆解、废纸等再生资源项目。(1)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企业扶持方式。年产值超过3亿元,或者被认定为玉林市总部经济企业且年缴纳税收超2000万元的再生资源环保企业,给予一定奖励。(2)再生资源拆解深加工企业扶持方式。同时符合固定资产投资超过5000万元和年产值超过10000万元的再生资源环保企业,给予一定奖励。以上扶持方式,回收分拣企业单个企业每年扶持的资金合计不得超过3000万元,拆解深加工单个企业每年扶持的资金合计不得超过1000万元。《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再生资源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玉政办函〔2021〕11号),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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