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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片区大健康优惠政策

2023-10-18 15:05     来源:广西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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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入园扶持。(1)支持企业入园租用厂房。对入驻园区直接租用园区内厂房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具备2年内上规的工业项目),租赁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签订1年(含1年)以上租赁工业厂房合同,且连续依法完税3个月以上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厂房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8元/㎡•月。按照实际承租时间对承租企业实行单位面积定额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承租企业当年实际承担的工业厂房租金,补贴年限为1年。(2)支持企业建设标准厂房。对在园区内建设二层以上(含二层)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在厂房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建筑面积给予建设投资者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二层标准厂房,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20元;三层以上(含三层)标准厂房,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150元。(3)支持企业建设洁净车间。对在园区内建设的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的洁净车间,在企业获得GMP认证后,按建筑面积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根据“洁净车间洁净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100级、1万级、10万级、30万级的洁净车间对应的补贴标准分别为200元/平方米、100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50元/平方米。《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培育打造机械千亿产业集群实施方案等四个方案的通知》(玉政函〔2019〕106号)

企业研发新药品奖励。制药企业研发品种完成临床前研究并通过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初审受理及现场核查的,给予30万元奖励。通过国家市场监管局药品评审中心评审及注册检验后取得临床批件的,给予50万元奖励。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即批准文号)并在我市批量生产的,给予100万元奖励。《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培育打造机械千亿产业集群实施方案等四个方案的通知》(玉政函〔2019〕106号)

企业收购药号奖励。大力支持制药企业多渠道收购药号,对收购成功并批量生产、单个药品年生产产值达2000万元以上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对生物制品、化学药品和中药1类药号一个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化学药品和中药2类药号一个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化学药品3、4类药号及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和中药3—6类药号项目一个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培育打造机械千亿产业集群实施方案等四个方案的通知》(玉政函〔2019〕106号)

具有新药证书的医药项目奖励。通过招商引资进入我市具有新药证书的新建医药项目,项目投产后,单个药品年生产产值达2000万元以上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对具有新药证书的生物制品、化学药品和中药1类项目一个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化学药品和中药2类项目一个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化学药品3、4类及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和中药3—6类项目一个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培育打造机械千亿产业集群实施方案等四个方案的通知》(玉政函〔2019〕106号)

产业基地建设补助。(1)支持“龙头企业+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等发展模式建设。对获得中药材、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原材料示范基地”认定的,按照新种一亩补助1000元/亩的标准、改造抚育现有种植地的一亩500元/亩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助。(2)对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一次性补助5000元;认证为绿色食品的补助2万元;新获得农业农村部授权有机农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补助3万元。《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林市培育打造机械千亿产业集群实施方案等四个方案的通知》(玉政函〔2019〕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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