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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片区良庆区优惠政策

2023-09-21 16:05     来源:广西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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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对南宁市外引进或新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首次投资建设鼓励类产业项目,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对购地建设或购买标准厂房的工业项目,生产设备投资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少于50%;对租赁标准厂房的工业项目,生产设备投资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少于70%),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良庆区推进工业振兴奖励办法的通知》(良政规〔2021〕6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技改补助。(1)对于普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按照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对于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含入库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按照设备投资额的8%、10%、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2)对实施整生产线、整车间、整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且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按照设备投资额的8%、10%、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良庆区推进工业振兴奖励办法的通知》(良政规〔2021〕6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租赁标准厂房补助。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租赁标准厂房实施生产制造类项目,标准厂房合同租赁期3年及以上且工业产值产出强度达到1万元/平方米的,按企业项目实际经济贡献给予连续2年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租金总额。其中,企业获得补助第二年的工业产值须比第一年增长10%及以上,才能给予第二年租金补助。同一项目租用同一厂房只能享受一次补助。(1)年实际经济贡献在100元/平方米(含)至200元/平方米,按企业实际承担租金5元/平方米·月标准给予补助。

(2)年实际经济贡献在200元/平方米(含)至300元/平方米,按企业实际承担租金6元/平方米·月标准给予补助。(3)年实际经济贡献达300元/平方米及以上的,按企业实际承担租金7元/平方米·月标准给予补助。《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良庆区推进工业振兴奖励办法的通知》(良政规〔2021〕6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购买标准厂房用于生产制造补助。工业企业购买标准厂房自用于实施生产制造类工业项目并符合相关要求且纳入规模口统计的,自工业产值产出强度达到1万元/平方米年度起,给予连续3年补助(后两年如达不到前述产出强度,将停止补助)补助标准按6元/平方米·月计算,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购买总额。轻钢结构标准厂房减半补助。《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良庆区推进工业振兴奖励办法的通知》(良政规〔2021〕6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支持企业发展补助。(1)鼓励企业上规入统。对首次纳入规模口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2)支持企业上台阶。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补助。主营业务收入限良庆区本地工业收入,按最高台阶补助,不叠加。(3)支持企业达产满产。规模以上亿元以下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比上一年度增加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每增加1000万元,城区财政补助1万元;规模以上亿元及以上工业企业产值与上一年相比,每增加2000万元,城区财政补助1万元。当年产值超亿元的新建投产入规企业,按亿元及以上工业企业补助标准执行。(4)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在境内外证券市场发行股票上市融资,且获得南宁市上市补助资金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成功,且获得南宁市“新三板”挂牌补助资金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良庆区推进工业振兴奖励办法的通知》(良政规〔2021〕6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厂房装修补助。对新引进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等企业购买和租赁标准厂房实施生产制造,根据企业项目经济贡献情况给予厂房装修补助。厂房装修补助资金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50%,且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1)年实际经济贡献达200元/平方米的,按照4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厂房装修补助。(2)年实际经济贡献达300元/平方米及以上的,按照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厂房装修补助。《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良庆区推进工业振兴奖励办法的通知》(良政规〔2021〕6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引进补助。对新引进至城区重点发展的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等产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人才,给予人才补助,其中:对工科类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按劳动合同的服务年限每年度给予5万元人才引进补助,连续补助两年;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中级职称获得者,按劳动合同的服务年限每年度给予3万元人才引进补助,连续补助两年。《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良庆区推进工业振兴奖励办法的通知》(良政规〔2021〕6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以商引商补助。(1)鼓励辖区民营企业通过自建标准厂房或现有工业厂房自主引进生产制造类工业项目或工业企业。对厂房合同租赁期3年及以上且正常生产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厂房业主一次性补助5万元/家;入驻企业成功纳入规模口统计的,给予厂房业主一次性补助10万元/家。(2)鼓励辖区现有工业企业进行产业链招商。对辖区现有工业企业以强链、补链为目的引进产业链关联性较强的上、下游工业企业,按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负责引进的工业企业一次性补助;所引进的工业企业纳入规模口统计的,按1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负责引进的工业企业一次性补助。被引进的工业企业同等享受该政策。《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良庆区推进工业振兴奖励办法的通知》(良政规〔2021〕6号),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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