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
自治区投资促进局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相当正厅级事业单位,内设9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外国投资促进处、国内投资促进处、区域合作处、项目协调督办处、投资项目促进处、县域经济投资促进处、招商政策调研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和机关党委。
(二)基本职能。
1. 承办自治区促进民间投资、开展招商引资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具体事宜;组织全区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调查、研究全区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工作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
2. 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全区赴国(境)外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项目的投资促进等工作;负责全区利用国(境)外资有关数据统计工作;与相关国际组织或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3. 负责对国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负责自治区组织的国内外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央企、民企入桂”招商引资工作。
4. 负责全区工业园区的重大招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工业园区重大项目的招商推介活动;负责工业园区重点招商项目库、重点客商名录库的建立工作;研究提出吸引外来投资参与园区开发建设的优惠政策。
5. 负责县域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县域投资促进活动;负责研究提出全区县域投资促进工作政策措施和承接产业转移招商引资工作措施。
6. 负责国内区域和省际间经济技术合作、对口支援工作;负责全区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招商引资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负责自治区级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7. 负责受理、协调和处理投资者非涉及党政机关公务人员的投诉事项。
8. 根据自治区经济发展规划,建立和管理全区招商项目数据库,组织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的规划、包装推介等工作,协调做好招商项目储备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广西投资促进网;负责全区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工作。
9. 负责与国家主管投资促进工作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外国驻华机构和我国驻外机构在投资促进方面的业务联系;负责与外省(区、市)驻桂办事机构、我区驻外省(区、市)及境外办事机构开展有关投资促进业务的联络工作。
10. 负责外省(区、市)设立驻桂商协会的备案登记;负责驻桂异地商协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团体等新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外省(区、市)“广西商会”的联系。
11. 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构成。
核定自治区投资促进局机关事业编制53名、机关工勤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22名。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
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在职在编人员54人,其中:厅级领导6人、处级领导18人,处级非领导9人、科级及工人21人。离退休人员59人(含离休和镇南关解放区参加工作人员5人),其中:厅级13人、处级40人、科级及工人6人。
二、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总表。
点击查看:自治区投资促进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三、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1. 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 2363.69 万元,同比减少 398.74 万元,下降 14.43 %。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363.69 万元,同比减少 398.74 万元,下降 14.43 %。其中:经费拨款 2363.69 万元,同比减少 398.74 万元,下降 14.43%。
我局无非税收入。
2. 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 2363.69 万元,基本支出 1025.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43.40 %,同比增加 0.5 万元,增长 0.05 %;项目支出 1337.7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56.60 %,同比减少399.24 万元,下降 22.98 %。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20113)商贸事务支出2077.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7.90%,同比减少384.52元,下降15.62%;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63.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3%,同比减少17.92万元,下降9.86%;
(21005)事业单位医疗48.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7%,同比增加9.24万元,增长23.32%;
(22102)住房公积金73.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0%,同比减少5.54万元,下降7.03%。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①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 1025.9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42.40%,同比增加 0.5 万元,增长 0.05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745.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2.65 %,同比增加 103.88 万元,增长 16.20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216.90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21.14%,同比增加 10.85 万元,增长 5.26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63.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6.21%,同比减少114.23万元,下降64.18 %。
②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 1337.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6.60 %,同比减少 399.24 万元,下降 22.98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23%,同比增加16万元,增长29.6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3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2.72%,同比减少476万元,下降36.2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7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1%,同比增加2.76万元,增长100%;
其他资本支出预算42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1.84%,同比增加58万元,增长15.76%。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36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25.93 万元, 项目支出 1337.76 万元。
1. 基本支出预算 1025.9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42.40%,同比增加 0.5 万元,增长 0.05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745.2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2.65 %,同比增加 103.88 万元,增长 16.20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216.90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21.14%,同比增加 10.85 万元,增长 5.26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63.7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6.21%,同比减少114.23万元,下降64.18 %。
2. 项目支出预算 1337.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6.60 %,同比减少 399.24 万元,下降 22.98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23%,同比增加16万元,增长29.6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3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2.72%,同比减少476万元,下降36.2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7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21%,同比增加2.76万元,增长100%;
其他资本支出预算42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1.84%,同比增加58万元,增长15.76%。
(三)2018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 2018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8年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16.95 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 78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6.3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2.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 0 万元。
2. 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18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6.95 万元,同比减少 35 万元,下降 23.0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 78 万元,与上年持平。紧紧围绕立足东盟,强化港澳台,深化欧美日韩、拓展“一带一路”为重点的利用外资招商引资工作思路,2018年拟牵头组团出访10批次,69人次出访开展利用外资投资促进活动。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 16.32 万元,同比减少35万元,下降68.20%。主要原因是我局制定了严格的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格接待经费管理,公务接待费只降不升。
(3)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 22.6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22.63 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支出内容为: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2018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 0 万元,与上年一样我局无购置车辆计划。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支出。
(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5.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9.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7.08万元、津贴补贴233.78万元、奖金19.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2.14万元、离休费27.15万元、退休费6.06万元、住房公积金73.2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4万元;公用经费216.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96万元、印刷费2.52万元、 水费1.56万元、电费6.78万元、邮电费16.85万元、差旅费30.54万元、维修(护)费1.98万元、会议费5.04万元、培训费1.73元、公务接待费1.32万元、劳务费1.62万元、工会经费12.21万元、福利费4.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6.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42万元。
(六)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04万元,同比增加80.1万元,增长64.65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公设备更新购置、物业费、印刷费等采购。政府集中采购预算26万元(其中:货物类设备更新购置2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2.75 %,同比减少8万元,下降23.53%;部门集中采购预算114万元(货物类58万元、服务类56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55.88%,同比增加50万元,增长78.13%;分散采购预算64万元(其中:工程类35万元、服务类2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31.37%,同比增加38.1万元,增长147.10%。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