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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日前印发《广西重大项目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加强自治区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扩大有效投资。
《管理办法》提出,在项目遴选范围上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先进制造业,以“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促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自治区重大项目按预备、新开工、续建、竣工(投产)四类实行动态管理。项目需符合相关规划政策及生态、安全等要求,并按程序经审核报批后纳入年度清单,每年可滚动增补,对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将及时退出。
《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审批“绿色通道”,积极支持自治区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林地使用、海域使用、取水许可、能源消费、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要素合法合理需求。自治区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林地定额指标由自治区层面统筹保障;要积极为自治区重大项目搭建投融资对接平台,定期向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推介,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此外,《办法》还在重大项目的服务保障、组织实施、奖惩管理方面做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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