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9〕2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投促委办发〔2020〕4号)有关要求,由企业申报,县、市、自治区投资促进部门初审备案,委托专业机构对2022年度自治区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及固定资产形成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组织开展项目实地核查,经2023年12月12日、22日分别召开的自治区招商引资奖励工作第一、第二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以下项目符合《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规定的奖励条件,拟进行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2日。
序号 |
申请奖励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全称 |
拟奖励金额 |
项目属地 |
备注 |
1 |
京东南宁电子商务产业园及运营结算中心项目(二期) |
南宁金风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113.24 |
南宁市 |
适用(桂政发〔2019〕27号)文件 |
2 |
年产103万吨饮用天然水生产线建设项目 |
农夫山泉广西大明山饮料有限公司 |
257.65 |
南宁市(上林县) |
适用(桂政发〔2019〕27号)文件 |
3 |
525万吨林浆纸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项目 |
南宁太阳纸业有限公司 |
3,000.00 |
南宁市 |
适用(桂政发〔2019〕27号)文件 |
4 |
百色天立学校项目 |
百色神州天立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180.94 |
百色市 |
适用(桂政发〔2019〕27号)文件 |
合计 |
3551.83 |
监督联系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项目协调服务处:0771—5855524;机关党委(纪委):0771—5851211,电子邮箱:jfwc@gxipn.gov.cn,邮政编码:530022,联系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1号兴桂大厦。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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